浙江一地启动中小学生核酸抽检,丽水激活三级应急响应!
温州启动中小学生核酸抽检
福建莆田等地疫情外溢输入温州市风险极高,为此,温州全面从严从紧构筑校园疫情防线。严格重点人员管理,准确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行程轨迹和共同生活人员旅居史等信息,重点关注食堂物业等后勤员工、学生家长及学生群体,健全家校协同防控机制。启动中小学生核酸抽检,实现每所学校、每个班级核酸抽检全覆盖。
重点加强六方面工作
一要全面落实应急机制。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重要岗位干部不离温,保持24小时值班值守。建立每日定期研判、信息报送机制,强化应急响应力量,实现防控体系“全天候、扁平化、高效率、一体化”运转。
二要严格重点人员管理。准确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行程轨迹和共同生活人员旅居史等信息,重点关注食堂物业等后勤员工、学生家长及学生群体,健全家校协同防控机制。启动中小学生核酸抽检,实现每所学校、每个班级核酸抽检全覆盖。
三要强化校园封闭管理。师生员工入校时严格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各学校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便捷、精准的师生进出校门管理机制。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校,确需进校人员需经学校同意,严格落实“实名登记+测温+亮码(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四要严控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严格经市防控领导小组审批,按“一活动一方案”要求做好疫情风险研判和防控方案;线下会议原则上控制在 100 人以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鼓励师生就地过中秋、国庆“双节”,严格限制聚会、聚餐,倡导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市”,严格控制省外出差,尽量避免出游等人员流动带来的感染风险。
五要开展应急培训演练。按照《温州市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要求,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各项要求,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特别是近期要迅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六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担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和各个部门担负主要责任、工作责任,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确保各项防控要求及时落地落细。
丽水激活三级应急响应!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切实筑牢丽水市疫情防控防线,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实际,丽水市疫情防控办发布近期疫情防控工作10条重点提示。
一、强化三级应急响应机制。各地保持三级应急响应指挥和工作体系激活状态,坚持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值守,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强化疫情每日会商研判,一旦有疫情发生,切实做到快速反应、精准处置。
二、做好重点人员健康管理。入境人员在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与其同一房屋共同居住人员,须在该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第7天和日常健康监测第7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及时排查感染风险。
铁路行业、公路行业、进口冷链食品行业中接触入境人员和入境物品的从业人员以及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等工作人员,要按规范开展核酸检测,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要落实岗位管理职责、做好个人防护、自我健康监测等防疫要求,避免交叉感染风险。
三、发挥医疗机构和药店“哨点”作用。各基层医疗机构(含民办医院、个体诊所、门诊部)应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患者就诊管理要求,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分类诊疗和闭环管理。各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等四大类监测范围药品的人员要做好实名登记,劝导药品使用人员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药品使用人员应主动将自身健康状况及时告知所联系家庭医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四、加强市内人员外出管理。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加强人员出行管理,暂缓组织赴福建等疫情中高风险省份旅游和疗休养。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省份,确需前往的,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 和已有本地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外出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旅途感染风险。
五、加强学校疫情防控。高校返校师生员工、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返校师生员工,返校时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入境人员及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其在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应避免与家庭中的学生等其他人员接触;属地防控办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协调入境人员所在家庭学生信息的排查和健康管理工作。
六、落实社区防控责任。社区(村)要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加强基层网格排查,主动发现管理重点人员,切实守好基层小门。宾馆酒店、民宿、交通站所、村(社区)等重点场所要落实好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防疫要求,及时报告涉疫人员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丽返丽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积极配合做好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七、落实个人自我管理责任。为避免在健康管理期间发生交叉感染和疫情外溢传播,更好保护自身和他人健康,居家健康观察人员须单人单间居住,使用独立卫生间,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离家外出;确需离家外出的,须经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批准,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点对点”前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日常健康监测人员应主动控制活动范围,外出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相关人员在居家健康观察或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应每日向社区(村)或单位如实报告体温、症状等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做好个人防护后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应主动报告社区或单位,配合做好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措施。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有力的武器,请广大市民群众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主动参与疫苗接种,共筑群体免疫屏障。
八、强化重点公共场所管理。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旅游会展、文体娱乐等公共场所和客运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分管负责人并指定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防疫规定。
九、规范聚集性活动管理。活动举办单位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200人以下规模的聚集性活动,提前1周制定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200人以上规模的聚集性活动,提前2周制定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属地疫情防控办备案。
节庆、展会、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在正式举办前15日,活动举办单位应进行专项风险评估研判,举办地及其周边地区风险等级出现变化的,需对活动的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十、强化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有效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引导近期中高风险地区地旅居史,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丽返丽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要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养成和保持戴口罩、“一米线”、勤洗手、公筷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筑牢群防群控的坚实防线,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
防控疫情,
每个人都是一道防线!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切实筑牢丽水市疫情防控防线,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实际,丽水市疫情防控办发布近期疫情防控工作10条重点提示。
一、强化三级应急响应机制。各地保持三级应急响应指挥和工作体系激活状态,坚持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值守,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强化疫情每日会商研判,一旦有疫情发生,切实做到快速反应、精准处置。
二、做好重点人员健康管理。入境人员在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与其同一房屋共同居住人员,须在该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第7天和日常健康监测第7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及时排查感染风险。
铁路行业、公路行业、进口冷链食品行业中接触入境人员和入境物品的从业人员以及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等工作人员,要按规范开展核酸检测,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要落实岗位管理职责、做好个人防护、自我健康监测等防疫要求,避免交叉感染风险。
三、发挥医疗机构和药店“哨点”作用。各基层医疗机构(含民办医院、个体诊所、门诊部)应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患者就诊管理要求,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分类诊疗和闭环管理。各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等四大类监测范围药品的人员要做好实名登记,劝导药品使用人员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药品使用人员应主动将自身健康状况及时告知所联系家庭医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四、加强市内人员外出管理。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加强人员出行管理,暂缓组织赴福建等疫情中高风险省份旅游和疗休养。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省份,确需前往的,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 和已有本地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外出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旅途感染风险。
五、加强学校疫情防控。高校返校师生员工、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返校师生员工,返校时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入境人员及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其在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应避免与家庭中的学生等其他人员接触;属地防控办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协调入境人员所在家庭学生信息的排查和健康管理工作。
六、落实社区防控责任。社区(村)要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加强基层网格排查,主动发现管理重点人员,切实守好基层小门。宾馆酒店、民宿、交通站所、村(社区)等重点场所要落实好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防疫要求,及时报告涉疫人员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丽返丽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积极配合做好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七、落实个人自我管理责任。为避免在健康管理期间发生交叉感染和疫情外溢传播,更好保护自身和他人健康,居家健康观察人员须单人单间居住,使用独立卫生间,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离家外出;确需离家外出的,须经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批准,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点对点”前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日常健康监测人员应主动控制活动范围,外出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相关人员在居家健康观察或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应每日向社区(村)或单位如实报告体温、症状等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做好个人防护后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应主动报告社区或单位,配合做好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措施。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有力的武器,请广大市民群众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主动参与疫苗接种,共筑群体免疫屏障。
八、强化重点公共场所管理。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旅游会展、文体娱乐等公共场所和客运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分管负责人并指定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防疫规定。
九、规范聚集性活动管理。活动举办单位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200人以下规模的聚集性活动,提前1周制定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200人以上规模的聚集性活动,提前2周制定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属地疫情防控办备案。
节庆、展会、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在正式举办前15日,活动举办单位应进行专项风险评估研判,举办地及其周边地区风险等级出现变化的,需对活动的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十、强化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有效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引导近期中高风险地区地旅居史,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丽返丽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要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养成和保持戴口罩、“一米线”、勤洗手、公筷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筑牢群防群控的坚实防线,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
防控疫情,
每个人都是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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